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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明股票大案(黄晓明股票事件不了了之)

谈及备受市场关注的黄晓明账户“18亿股价操纵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7日表示,高勇操纵案情况已向社会公开,而黄晓明并未被列入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在调查证券期货案件时,将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当事人、个人和机构依法采取措施。被调查方必须予以配合。如发现他人涉嫌操纵案件,将予以严厉处罚。近期卷入18亿股票操纵案的黄晓明8月15日在微博发表声明称,证监会已就“高勇案”作出判决,其本人不涉及股票操纵。他表示,自己“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鲁理财’”,从未参与过“长盛生物”股票投资。近期,黄晓明涉嫌18亿股票操纵案。黄晓明发文8月15日,我公司在其微博发表声明,针对“黄晓明涉嫌操纵18亿股票案”、“黄晓明组团控制长生药业”等不实新闻报道,我澄清如下: 一、 7月3日,中国证监会“高勇案”已作出《处罚决定》,本人未参与任何股票操纵行为。 2.我再次强调,我不认识高勇,我只是将财务委托给了卢某。 3、本人从未参与过“仙生生物”股票投资。 4、这件事确实是我理财不慎造成的。对于此次事件给大家带来的负面影响,我深表歉意。我一定会从中吸取教训。以下为微博全文:

黄晓明否认参与重大股票操纵案。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该案发生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正值上一轮“牛市”期间。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通过其直接控制的2个信托账户和其委托操作的14个个人账户大量买入晶晶药业(002349.SZ)股票,并将股价从6月5日拉高至7月22日连续封住涨停板。期间,他抛售了大量股票。上述账户最终共卖出股票16.84亿元,获利8.97亿元。证监会最终裁定没收违法所得8.97亿元,罚款8.97亿元,总额达18亿元。判决书有关案件详情的报道显示,上述十四个委托交易账户中有一个是为黄某明开立的,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和使用,并由护城河投资另一合伙人卢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的账户交给高勇管理,该账户涉及的交易均由高勇进行。案件细节披露后,有自媒体猜测,黄某明和张某霞是演员黄晓明和他的母亲张素霞。对此,黄晓明工作室发表严正声明,表示黄晓明并不认识高勇,也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纵行为,也没有参与任何相关调查。并表示,上述媒体报道纯属捏造,将追究法律责任。其中不乏账号积累超过20亿元的一线影视明星。在这部操纵股价的大戏中,“主演”高勇被誉为“民间炒股大赛冠军”。他甚至曾在一所知名大学开设投资课程,教授证券投资技巧。名声。这吸引了很多人委托高勇代为操作股票账户。据新华社报道,高勇利用自己创办的私募股权公司为平台,吸引多名高净值客户委托其管理证券账户。涉及的账户既包括伞式信托账户,也包括多个自然人账户。值得深思的是,该账户上的提名人包括多位知名一线影视明星、民营企业家、企业高管等,控制的账户资金总额巨大,涉案金额超过20亿元。据侦查人员介绍,侦查过程中,高勇起初不配合侦查,多次回避侦查人员提出的侦查要求,甚至一度失去联系,并隐瞒关键证据。涉案人卢某是高勇旗下私募股权公司合伙人。他百般阻挠案件调查,甚至询问办案人员个人信息,对办案人员进行威胁、恐吓,行为恶劣。最终,侦查人员以高勇和部分关键账户的名字为突破口,查清了案件事实,揭开了“民间炒股者”的面具。持续的建仓和持续的交易使股价上涨。 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高勇账户群委托买入“晶晶药业”2839.25万股,交易2371.49万股。截至2月17日,该账户群共持有“基本药业”2287.50万股。上述期间,高勇账户群认购量占同期市场认购量的28.63%,买入量占同期市场交易量的36.57%。买入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交易日有18个,超过20%的有15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11个交易日。成交量最高占比76.96%。高勇账户组利用资金集中的优势,通过连续交易拉高股价,多次拉高股价后,进行少量抛售交易。资金集中的优势是连续封涨停,大量抛售操纵,获利超过近9亿。 2015年2月18日至24日,因春节假期,证券市场休市。 2月25日起,晶晶药业因筹划重大活动而停牌。 5月25日,晶晶药业发布公告披露重大重组事项,并于当日开盘后复牌。

5月25日至6月4日连续9个交易日,高勇账户群在开盘集合竞价时集中资金优势,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入“晶晶药业”。每天买入的股票数量超过1000股。 1万股,最高达到1800万股以上。收盘时涨停买盘数量占各交易日收盘时市场限价买盘总数的60%以上,最高达到76.35%。 9个交易日内,高勇账户组最后一次买入指令时,前10级累计卖出指令数量不超过500股,远低于高勇账户组的买入数量。在推高“晶晶药业”股价后,高勇的账户团队从6月5日起集中大量抛售“晶晶药业”,以实现操纵利润。 6月5日至6月16日,该账户群出售“晶晶药业”股票1994.46万股,销售额14.92亿元。截至7月22日,除薛某账户仍持有“晶晶药业”外,高勇账户群已将“晶晶药业”全部出售,共出售2535.62万股,总金额16.84亿元。期间,除卖出交易外,高勇账户群于6月10日、6月11日、6月19日合计买入“晶晶药业”股票368.76万股,连续买入交易使“晶晶药业”股价大幅上涨。药品”价格。综上,高勇于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大量建仓买入“晶晶药业”,建仓过程中具有资金集中的优势。助推了“晶晶药业”。 ”股价行为。5月25日至6月4日,“晶晶药业”复牌后,高勇账户群集中资金优势,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大规模申报涨停板连续9个交易日,每日申报数量远超市场实际成交量,6月5日至7月22日,高勇账户团队集中抛售前期已建仓的股票,集中资金6月19日上午9:43至10:07:51期间,通过连续交易抬高并维持“晶晶药业”股价。高勇上述操纵行为共获利8.97亿元。

据证监会披露,在这起市场操纵案中,高勇通过其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代客户从事私募理财业务,收取客户资金超过20亿元,并利用16个账户(以下简称高勇账户团伙)进行市场操纵,非法获利高达8.97亿元。涉案的16个账号中,就包括黄晓明的账号。据晶晶药业2015年半年报显示,黄晓明一度进入晶晶药业前十大股东,排名第九。据证监会披露,黄某明的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和使用。经卢某介绍,张霞委托高勇管理黄明的部分证券账户,该账户涉及的交易均由高勇进行。黄晓明在8月15日的声明中强调,自己与高勇本人并不相识,只是将财务委托给了陆某;而且,7月3日,证监会就“高勇案”发布了《处罚决定书》,他本人也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控制。从结果看,证监会对该案的处罚决定是针对该账户群实际操作人高勇: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罚款8.97亿元,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黄晓明尚未被追究责任。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志斌律师向澎湃新闻记者分析称,黄晓明与高勇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如果是委托理财的法律关系,那么高勇作为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受托人不会被客户告知。”利用客户账户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构成越权代理。法律后果由高勇承担,黄晓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黄晓明知道并参与操纵市场的计划,那么他就涉嫌合谋操纵市场。不过,从他的声明来看,这种可能性并不高。”8月14日晚间,经济观察报报道称,证监会稽查人员透露,稽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曾给黄晓明打电话,黄晓明曾挤兑过黄晓明。抽出时间与侦查人员会面,三个小时,侦查人员表示,由于黄晓明平时比较忙,且账户一直由其母亲操作,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他参与或知晓股票操纵行为,因此他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远忠也认为,如果黄晓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账户会被用来操纵市场,就构成违法行为,但这需要证监会调查后并未对黄晓明进行处罚,说明目前证据不足。

8月15日凌晨,演员黄晓明就“黄晓明涉嫌18亿股票操纵案”、“黄晓明组织集团控制长生药业”等新闻报道发表声明。声明称,相关报道不实,其从未参与过任何股票。控制,与“长生生物制药”无关。 “黄晓明组织集团控制长生药业”的消息纯属谣言。并表示,此次事件是由于财务管理不审慎造成的。以下为声明原文: 对于“黄晓明涉嫌操纵18亿股票案”、“黄晓明组团控制长生药业”等不实新闻报道,我澄清如下: 1、7月3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本人未参与任何股票操纵行为。中国证监会已于2018年7月3日对“高勇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如下:高勇实际操纵16个账户,操纵股票。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387,345.82元,并处罚款897,387,345.82元。所谓“黄晓明掌控18亿”纯属谣言。我从未参与过任何股票操纵行为。 2.我再次强调,我不认识高勇。我的股票账户开立后才委托陆先生管理。我妈妈把账户委托给卢女士代她管理财务。经陆某介绍,她将其委托给高勇管理。高勇账户高勇在集团进行相关交易时做出决定。我和我妈妈没有参与股票操纵。 3、本人从未参与过“永生生物科技”的股票投资。 2014年第三季度,我委托陆某理财的账户投资了“黄海机械”,并于当季退出。不过,“黄海机械”在2015年被借壳,并在2016年更名为“长生生物”。因此,我对“长生生物”、“黄晓明组团控制长生药”等消息没有任何关系。都是谣言。 4、这件事确实是我理财不慎造成的。对于此次事件给大家带来的负面影响,我深表歉意。我一定会从中吸取教训。最后,我想特别指出一点。这件事是因为我把户口交给了妈妈,把她牵扯进来,给妈妈带来了麻烦和担心。作为一个儿子,我愿意也必须承担舆论的一切责任。再次对给大家造成的困扰表示诚挚的歉意。

这次黄晓明的演技飙升。别说他不能演戏了。

黄晓明股票大案(黄晓明股票事件不了了之)

8月10日,证监会以操纵晶晶药业(002349.SZ)股票罪对高勇进行处罚,罚款最高17.9亿元。这20亿资金不仅来自其一方面控制的信托账户,还来自黄某明、张某艳、张某、吴某江等14名自然人的借出账户。从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公布的案件详情来看,“黄某明”及委托高勇“管理”的14名自然人账户持有人不涉及违法认定,无需承担相关责任在这种情况下。 “黄某明、张某霞与高勇之间的关系属于证券交易代理关系,即账户委托高勇进行‘管理’,而高勇在‘管理’过程中有违法行为,黄某、张某有违法行为。”不知情的情况属于证券交易机构的‘善意第三人’案件。”上述律师表示,“黄某、张某在将自己的账户委托给高勇管理时,无法预见或知道高勇可能会从事违法行为。”黄某明和张某霞均不会承担责任。此类案件的追究主要针对违法主体,即交易的实际作者,而非法使用账户的名义持有人通常不承担责任。”明显是高勇。”一位接近该案的机构消息人士向记者证实。不过,围绕该案的另一个争议是,证监会作出罚款没收最高18亿元的决定后,黄晓明等人账户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所得是否会被没收。证监会表示,高勇的利润载体体现在账户群上,即部分违法所得会存在黄晓明等人的证券账户中。 “违法所得是指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收入,无论这部分收入在哪家运营商,无论是否转移,都会相应追缴。”上述律师说道。此外,将账户出借给他人、委托他人代为进行交易的行为虽然不构成行政违法,但仍属于证券法中账户实名制的“跨境”要求。早在今年6月15日,中国证券结算公司就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自律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的自律管理。加强账户管理,将加强证券违规案件的账户管理。除了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涉及实名管理的相关方还将采取限制在一定期限内开立新账户、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惩罚措施。

演技很好,黑幕时事:sos.eye.rs!

据8月17日消息,针对市场关注的涉及黄晓明账户的“18亿股价操纵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7日表示,高勇操纵案已向社会公开,黄晓明并未被纳入违法行为。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在调查证券期货案件时,将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当事人、个人和机构依法采取措施。被调查方需要配合。如果发现其他人涉嫌操纵此案,将受到处罚。不会给予严厉的处罚。 8月10日,证监会披露一起重大股票操纵案件。被誉为“私募炒股大赛冠军”的交易员高勇被罚款近18亿。据报道,虽然黄晓明工作室否认其出借证券账户并卷入巨额操纵案,但外界依然给了他“实锤”。据悉,高勇控制的16个账户中,不少账户已被归入长生生物科技前十大流通股东,其中包括黄晓明等6个账户。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8月10日,证监会宣布对高勇操纵股精药业(002349.SZ)的处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并处以8.97亿元,总计近18亿元;并采取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据披露,2015年1月12日至7月22日,高勇非法操纵晶晶药业股价20亿资金。这20亿资金一方面来自他控制的信托账户,另一方面又来自黄某。明、张彦、张、吴江、倪苏、倪松、江、黄、徐、浦娜、薛、吴峰、崔鑫、吴等14人自然人借出的账户。证监会处罚一出,黄某明立即被外界瞄准黄晓明,娱乐明星,被称为“领军人物”。 8月11日,@黄晓明工作室代其发表“严正声明”,称黄晓明不认识高晓明,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纵行为,没有受过任何股票相关处罚,也没有参与任何炒股行为。股票相关调查。 15日,黄晓明通过微博回应“涉案账户操纵18亿股票案”、“组团控制长生药业”。黄晓明表示,他本人从未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投资。 2014年第三季度,其委托陆某理财的账户投资了黄海机械,并于当季退出。黄海机械于2015年被借壳,并于2016年更名为长生生物,因此他本人与长寿生物无关,“黄晓明组团控制长寿制药”的消息纯属谣言。同时,黄晓明对自己“理财不慎”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来源: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