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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高速网(龙江高速路况查询)

东北高速股票退市,股东持股该怎么办?

继2月24日东北高速发布退市公告后,黑龙江省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哈尔滨和长春召开了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分别于哈尔滨和长春召开了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26日。东北高速公路分拆重组再下一城。据悉,两家新公司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分别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监事会等议事规则,组建了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股权制度。公司架构、公司股票上市申请获批准及相关事宜。据介绍,东北高速分拆重组上市是国内证券市场首例分拆重组上市案例。公司股票于2009年3月16日停牌,并于12月31日公告分拆重组上市方案。东北高速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按照属地原则和历史记录划分相关业务和资产。因组建原因,组建龙江交通、吉林高速两家公司。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及相关资产、黑龙江东遂高速公路48.76%股权进入龙江交通。昌平高速的收费权及相关资产、长春高速在吉林省的63.8%股权进入吉林高速。今年2月10日,证监会批准分拆东北高速。两家公司正处于上市最后冲刺阶段。

黑龙江省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和维护业务。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9号1-3层17号。龙江交通是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北高速”)分拆设立的股份制公司。公司A 股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商证发字[2010]11 号文核准,于2010 年3 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龙江通信”,股票代码是“601188”。

1、分立上市,是指将一个股份公司分割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股份公司,分别上市。 2、根据公司分立的基本方法,公司分立包括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新设和分立是指取消原公司的法人资格,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衍生分立是指原公司的法人实体仍然存在,但其部分业务被分割,成立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续,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公司和新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可以保持不变。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将其分支机构改组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也转型为母公司。母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2010年2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2010[194]号《关于核准分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股票代码:601518),东北高速每股转增1股吉林高速(601518)吉林高速A股上市(股票代码:601518)经上交所上证发字[2010]10号文核准,于2010年3月19日在主板挂牌上市。证券简称“吉林高速”,证券代码“601518”。龙江交通A股上市(股票代码:601188)经上交所上证发字[2010]11号核准,在主板上市。于2010年3月19日挂牌上市,证券简称“龙江交通”,证券代码“601188”。

经中国证监会2010[194]号《关于批准分拆东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原东北高速设立两家新的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即黑龙江省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东北高速公路是分开的。如果是分拆,控股股东应该一致同意。

分离。东北高速公路分为龙江交通高速公路和吉林高速公路。分立后,龙江交通、吉林高速继承并接管东北高速全部资产、负债、股权、业务和人员;东北高速股东入股龙江交通、吉林高速股东;东北高速股票被终止上市,东北高速不再通过清算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分拆后的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的股票将在获得批准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分立之日登记在册的东北高速全体股东,其持有的每股东北高速股份将转换为一股龙江交通股份和一股吉林高速股份。在此基础上,龙高集团将其持有的吉林高速股份和龙江交通股份相互无偿转让。上述股权转让属于本次分拆上市的一部分,将在分拆后进行。公司股票将在上市前完成,分拆完成后东北高速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黑龙江省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又称“龙江交通”,是经国家批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后,于2010年2月26日正式成立的公路板块上市公司。经理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12.132亿元,总资产31.17亿元,净资产23.08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收费公路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进出口业务龙江交通已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213,200,000股,其中: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持有596,803,607股,占总股本的49.19%;华建交通经济发展中心持有217,396,393股,占总股本的49.19%。 17.92%;社会流通股股东持有39,890万股,占总股本的32.89%。

自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退市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余额可能为零。分拆完成前,公司股东在公司的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分拆完成后,在公司退市日(即分拆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公司股票将自动转换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股。龙江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龙江交通”)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高速”)1股。龙江交通股票和吉林高速股票获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后,公司股东可以查询龙江交通股票和吉林高速股票的余额。相关股票上市安排请关注公司、龙江交通、吉林高速的相关公告,并以相关公告为准。 2010年1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方案的议案》。公司分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字[2010]194号文核准,已进入实施阶段。公司于2010年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10]11号文件,主要内容为:因公司拟分立,分立实施后,公司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自2010年2月26日起终止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简称:ST东北高股票代码:600003 终止上市日期:2010年2月26日

是指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经股东会决议分立为两个以上公司的公司。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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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分立通常是指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分割,将原上市公司分拆为两家上市公司并独立上市的行为。公司原股东由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份变更为持有新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两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在美国、香港等成熟市场,有完善的分离体系和成功的运营案例。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成熟、上市配额的取消、公司经营多元化,将会有上市公司拉开分拆资本重组的序幕。与美国各州和欧盟主要成员国的相关立法和判例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分立的法律规范过于原则性、可操作性较差,需要进一步完善。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是由原ST东北高级中学分立成立的股份制公司。 2010年2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ST东北高速分拆为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东北高速每股转为一股龙江交通和一股吉林高速。这也是我国第一家从上市公司分拆出来的公司。 ST东北高分拆后,龙江通信总股本12.132亿股,流通股本3.99亿股。运营的主要公路资产为哈大高速公路和哈山高速公路。两项公路资产的总里程约为260公里。 2009年,通行费收入3.88亿元。去年每股收益0.09元,净资产收益率5%;分拆后,吉林高速总股本12.132亿股,流通股本3.99亿股。主要道路资产为昌平高速公路和长春绕城高速公路。两项道路资产的总里程约为152公里。 2009年路费总收入约为4.87亿元,去年每股收益为0.10元。东北高速分离试点也是上市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并购重组创新的一次尝试。东北高速是黑龙江、吉林两省高速公路按照当时“限制申报数量”的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在特定历史时期捆绑上市的产物。但公司上市后,未能完成经营机制转型,仍维持地方行政经营管理体制,导致股东之间矛盾和对立,导致公司治理长期处于不完善、不完善的状态。从而产生风险和不稳定因素。这在我们国家非常重要。上市公司案例极少,试点不具有可复制性。

参考:

已于24日退市

我有一些不幸的消息要告诉你。已被除牌。不信你去和讯网上搜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