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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证券是什么意思(稀释性股票)

一般来说,稀释股权有两种方式:1、增资;2、增资。 2、转让股权。 1、增资稀释股权: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增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事实上,现实中很多股东都不会同意增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同意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的除外”。出资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公司法》)第35条)。因此,稀释股权比较常见的方法是增加注册资本。 2、转让股权(股)稀释股权:我国《公司法》根据公司性质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股权(股)转让有不同的规定。延伸资料:当一家公司股权结构复杂时,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因为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东,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按预定价格购买普通股。他们的行为选择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普通股增加,从而使每股收益减少。这种情况通常称为股权稀释,即因普通股股份增加而导致每股收益减少的现象称为股权稀释。由于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简单,证监会尚未规定复杂结构下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方法。原则上,规定发行普通股以外其他种类股票的公司应按照国际惯例计算银行指标,并说明计算方法和参考依据。股权稀释类型:短期股权稀释所谓短期股权稀释,是指单位股利暂时减少。当企业收购溢价小于或等于企业收购协同效应时,虽然从理论上或长期来看,不会导致股权稀释。但短期单位股息摊薄仍然不可避免。这是因为企业并购协同效应的实现主要依赖于挖掘目标企业的潜在价值,而挖掘目标企业的潜在价值不仅需要特定的条件(资金、技术、高效管理等),还需要一定量的积分时间。由于目标公司的潜在价值尚未充分挖掘,公司收购的增加值肯定会小于收购溢价,从而导致主公司股东股权被稀释。长期股权稀释所谓长期股权稀释是指单位股利永久性减少。造成这种股权稀释的根本原因是收购溢价大于企业收购的协同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并购的协同效应完全实现,企业并购的增加值仍然无法弥补并购溢价,因此单位股利摊薄的现象也无法自动消失。参考:百度百科-股权稀释

稀释股权是股东通过吸收其他资金减少持股比例的一种方式。这可以扩大公司的财务实力。具体方法请参考正泰集团的做法。 正泰集团成长之路的标杆意义在于南存辉以非凡的胆略和谋略不断稀释家族股权,从而以较小的份额控制了庞大的企业集团。利用家族“稀释”自己的南存辉股权,在20世纪90年代首次被稀释。正处于发展十字路口的南存辉与美国商人黄立毅合资,“正泰”这个名字问世了。此后,南存辉又招募南存飞、朱新民、吴秉驰、林黎明入股正泰,成为股东。南存辉依靠股权安排完成了正泰大厦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股权安排上看,黄立毅的25万美元资金更像是贷款,而不是投资,因为在完成股权安排并组建正泰核心决策团队后,南存辉的股权占60%,其余四人共享剩下的黄立义不拥有40%的股份。到1994年初,三年之内,正泰资产已达5000万元,而南存辉的个人资产则增加了20多倍!利用社会资本“稀释”家庭。当正泰成为温州知名企业时,正泰产品供过于求,南存辉对公司的发展极为不满:靠着自身的利润增长和发展,公司什么时候才能实现中国首屈一指的老大地位!南存辉想要加速扩张,就需要一个新的引擎。南存辉充分利用正泰这张诱人的“牌”,开始了他的联盟兼并和资本扩张。南存辉选择企业的标准是:资产实力较强、产品有前景、有能力为正泰“补缺”。这时,正泰的品牌效应就显现出来了。很多企业都看中了品牌这个无价之宝,想要贴牌生产,这使得南存辉得以实施他的大规模扩张计划。已有38家公司入驻正泰,股东近40人,南存辉的个人股权也被“稀释”至不足30%。此时,正泰净资产为5000万元,这是南存辉股权的第二次稀释。对于这些企业,正泰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投资、控股或入股等多种灵活的“入股”形式,进入集团二级、三级公司,让这些企业在集团的统一指挥下运营。群体同时保持一定程度的控制。独立。一些业绩不佳或者与正泰集团不符的经营、管理理念的企业也将随时离开正泰集团。作为家族企业,家族成员并不认可他的做法。随着正泰集团资本的不断扩张,正泰辛辛苦苦做出来的饭菜凭什么要让大家来分享呢?但事实是最有说服力的。正泰集团在不断被“稀释”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到了1998年,正泰的“贝壳”造型已经揭晓。它不再是一个家族企业,而是一个大企业家族。与此同时,南存辉的个人资产已达到近2亿元。重组公司成立集团公司1998年,南存辉的股权第三次被大幅稀释。重组后的正泰集团采用控股集团架构,下辖控股公司近30家,关联控股公司31家。其中,正泰集团一半的资产集中在电器股、仪器仪表及成套设备上,其持股比例为85%。

稀释证券是什么意思(稀释性股票)

会对公司原有的股权进行了稀释。企业啧资第一轮称为天使融资即A轮融资,之后依次是B轮(2轮)融资、C轮(3轮)融资等。股权稀释与反稀释股权反稀释指的是在企业融资中为了避免因公司估值降低给前一轮投资人造成股份贬值,及股份被过分稀释等问题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国际实践中常见的反稀释机制包括:完全棘轮法和加权平均法,完全棘轮法在中国市场更常见,就是补偿投资人股份,使其投资价格降到新投资的价格水平。加权平均法的计算更为复杂一些,它更有利于公司创始股东,虽然补偿股份不如前者那么多,但在国际市场上更为常见。股权稀释顾名思义就是股权所占比例减少了。一般情况下股权代表的是对公司的投票权和分红权,所以股权被稀释就意味这两个权利相应减少。股权稀释,有两个层面上的解释,一是企业增发股份,导致原持股股东手里的股份占比降低,股权被稀释,原持股股东一般指的是创始人团队。二是当公司追加投资时,后期投资者的股票价格低于前期投资者,或者产生配股,转增红股而没有相应的资产注入,前期投资者的股票所包含的资产值就被稀释。对企业来说,在融资扩大的发展过程中,股权稀释是必须的,合理地进行股权稀释,也能够实现股东和企业的双赢。对于创始人来说,股权稀释意味着投票权比例的减少,但是持有股权的价值在稀释前后是否减少,关键取决于稀释前后公司价值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