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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审计要求(私募基金是否需要审核)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操作及材料准备: 1、确定机构类型。根据基金业协会要求的专业化运作原则,投资者(或合伙人,下同)只能投资“私募证券投资”,选择“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三者之一”、“其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您不能选择多个。因此,投资者首先应确定业务方向,即未来是否进行私募证券投资、私募股权、风险投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具体投资类型请参见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说明》。根据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告平台的要求资产管理协会,“机构类型”在初选、提交、审核后不可修改,“返修”时如需修改“机构类型”,可点击右上角“放弃注册”系统并重新填写注册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如需修改“机构类型”,请点击“取消注册”,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后重新申请,因此投资者应明确2. 委托专业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提前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登记工作,可以帮助申请机构在整个准备和登记工作中获得专业指导,包括一次性完善工商变更环节、协助收集整理文件、并提前协助整改、指导系统信息填写等,提高效率。 3.确定或收购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司或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申请机构”)。鉴于目前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伙企业工商注册政策尚未全面放开,如果投资者此前未注册设立企业一般会收购未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伙企业,或到已放宽登记地区的工商登记。 4.完善工商方面。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伙企业,无论是注册还是收购方式,均应符合基金业协会工商方面的相关要求。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定代表人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申请机构需保证现任或拟任法定代表人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没有的,应当积极参加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或资格认证,取得基金从业人员资格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还需要注意的是,证券私募基金管理人要求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与风控总监等)均具备基金资格。非证券私募基金管理人要求至少两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和合规与风控负责人须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因此,在工商方面,还需要关注其他高管的基金专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或者整改。 (二)经营范围应当符合专业化经营原则。删除与私募基金无关或冲突的业务范围。 (三)其他注意事项。这包括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调整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住所等。 5、所有股东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必须在200万元以上,能够满足日常经营费用(包括工资及福利费用、办公室租金、物业管理费、办公费用)费用等)超过6个月。申请机构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等。

此外,实收资本低于注册资本25%或低于100万元的,将在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进行特别公告。 6、确定办公场地,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若办公场地由股东或第三方无偿提供,应出具/签署无偿租赁证明/协议等文件。 7、配置办公设施和设备,满足日常运营需要。 8、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安排,设立职能部门并配备相应人员。在部门设置方面,根据申请机构的实际情况,一般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合规风控部、销售部、财务管理部、行政人事部等。此外,各职能部门职责需明确,分工合理,互相合作。人员安排方面,建议正式员工5人以上。部门较多的申请机构应相应增加人员配置。此外,正式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九、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申请机构设立距申请注册不满一年的,无需在系统中填写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十、申请专业化经营的机构应当坚持专业化经营原则,仅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关且与机构类型相匹配的业务。不得兼营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相冲突的业务,不得兼营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相冲突的业务,不得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冲突业务及经营范围包括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资金配置业务、小额信贷管理、小额贷款、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申请机构实际开展不相关或不相关业务的存在冲突的业务,应该剥离。此外,申请机构还应确保不存在与关联方的利益输送情况。 11、确定实际控制人。根据基金业协会规定,实际控制人为控股股东(或董事人数最多的股东,或相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人谁能真正控制企业的行为。组织。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应当一致追溯到最后一个自然人、国有控股企业或集体企业、上市公司、境外金融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机构。申请机构应当根据股权关系、管理架构、实际控制人等综合因素确定实际控制人。目前资管协会尚未认定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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