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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版基金怎么买(科创基金认购成功什么时候可以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类似。科创板的门槛可能高于创业板,首批可能是国家鼓励的新兴产业的独角兽企业。

细节

科创版基金怎么买(科创基金认购成功什么时候可以交易)

您好,以下是科创板交易的一些具体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投资者在科创板交易的规则如下创新板。交易创业板股票应注意的事项。 1、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是否需要开立新账户?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只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其现有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上海证券交易所。无需在中国结算开设新证券。帐户。 2、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根据《特别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与主板不同,科创板推出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收盘集合竞价后,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撮合收盘定价指令,并以当日收盘价完成交易的交易方式。投资者需要关注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包括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不同交易方式的交易时间、报告要求、交易原则等存在差异。 3.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交易时间和报告时间如何规定?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当日仍停牌于15:00的股票不再实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交易所每个交易日接受交易参与人9:30至11:30、13:00至15:30的收盘价申报。接受订单期间,未成交的订单可以取消。取消订单需经交易所交易主机确认后才有效。提醒投资者,开盘期间已停牌的科创板股票在停牌期间可继续申报。若停牌当日复牌的,已受理的申请将参与当日股票复牌后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若当日15:00仍暂停,交易所交易主机将不再接受收盘价申报,当日接受的收盘价申报无效。 4、投资者如何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投资者通过盘后定价交易方式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向证券公司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收盘定价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涨跌停板、委托数量等。 5、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收盘原则是什么?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以收盘价作为交易价格,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一一连续匹配。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收盘价高于收盘价买单的限价,则买单无效;如果收盘价低于收盘价卖单的限价,卖单无效。该声明无效。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收盘价在报告发布之日有效。有关盘后定价交易的具体事项,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盘后定价交易指引》了解相关信息。 6、科创板股票交易涨跌幅如何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交易的涨跌有什么区别?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为20%。同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

7、科创板股票交易单一申报数量如何规范?与上交所主板A股交易不同,投资者通过申报涨跌停板方式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次申报数量不得少于200股且不得超过10万股。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少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申报申购时,单次申报数量不少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金额可以以1股为单位增加,如201股、202股等。申报出售时,单次申报数量应不少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金额可以以1股为单位增加。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出售。例如,一次需要申报出售199股。八、科创板股票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什么特殊规定吗?与上交所主板市场不同,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证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借用科创板股票,具体事项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九、投资者如何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异常波动之一的,上交所将公告期间累计买卖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名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其买卖金额: 1、连续三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差值达到30%的股票。收盘价偏差值是指单只股票的涨跌幅与相应基准指数的差值。基准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市场报告计算得出;二是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异常波动指标将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另一方面,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 10、投资者买卖科创板股票应遵守哪些合规要求?投资者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审慎进行股票交易,不得滥用资金、持股等优势进行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的正常形成机制。可能对市场秩序、投资产生重大影响的大额交易

企业,依然需要由交易所进行相应的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规定中介绍,发行上市审核实行电子化审核,申请、受理、问询、回复等事项通过本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办理。发行流程将控制在6~9个月左右,会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在这一过程中,投资者可以通过上交所官网,跟踪企业发行进展。虽然是注册制,实际上还是会大概审核一下,只是证监会不审了,交易所审。不太懂注册制和审批制有什么区别,从重点支持的行业来看,A股的中小创、科技股要倒霉,质量比不过,估值还这么高。10、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体现了科创板多元包容的发行特点。为保障普通投资者的权益,对于不同表决权的情况,上交所方面专门进行了差异化安排,防止特别表决权被滥用。例如,上市条件更苛刻,除了其他门槛需要达到,还必须满足表决权差异安排应当稳定运行至少1个完整会计年度,且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①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②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③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④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⑤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此外,后续也不可以随便变动,特别表决权的比例不能提高,一经转让就自动转化为普通股份等。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政策包容度非常大,亏损企业可以上市了,这也意味着雷会非常多。。不管怎么样,不管什么板,亏损的公司,我是肯定不买的。。最讨厌给我讲故事的公司。。11、严格退市制度科创板公司退市要求比现行制度更加严格。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然触及将直接退市。不再设置专门的重新上市环节,已退市企业如果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可以按照股票发行上市注册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接受审核。但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不得提出新的发行上市申请,永久退出市场。在识别上,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这与目前A股的做法是一致的。也是防爆炒的配套机制,让大家选择公司投资的时候更慎重一些。也就是说,垃圾公司、造假公司将会直接退市,不再给死缓机会了,这个其实主板也可以跟进,垃圾公司就应该退市。12、原始股减持限制科创板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特定股东在公司实现盈利前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防止原始大股东们减持套现的机制。13、严格限制跨界并购科创板公司的并购重组应当围绕主业展开,标的资产应当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严格限制通过并购重组“炒壳”“卖壳”。为了规范上海证2113券交易所(以下简称5261本所)科创板股票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4102秩序,保护投资者合1653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所每个交易日接受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二、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关于固定价格申报相关规定。三、《交易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基准指数”,在科创板指数发布前为上证综指。特此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股票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等业务规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所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的交易,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章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第三条 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会员应当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投资者应当符合本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个人投资者还应当通过会员组织的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第四条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第五条 会员应当对投资者是否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并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会员应当重点评估个人投资者是否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的业务规则与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晓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会员应当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个人投资者交易情况,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风险承受能力的后续评估。第六条 会员应当全面了解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投资者情况,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得接受不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第七条 会员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引导其理性、规范地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会员应当要求首次委托买入科创板股票的客户,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充分揭示科创板的主要风险特征。客户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第八条 投资者应当充分知悉和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事项、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结合自身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审慎判断是否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第三章 交易特别规定第一节 交易一般事项第九条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 A股证券账户。第十条 投资者通过以下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一)竞价交易;(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三)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本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第十一条 科创板股票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适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本所可以依据股价高低,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第十二条 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竞价交易,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做市商可以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报价服务。做市商应当根据本所业务规则和做市协议,承担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持续报价、双边回应报价等义务。科创板股票做市商的条件、权利、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等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第十三条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公司可以按规定借入科创板股票,具体事宜另行规定。第十四条 科创板存托凭证在本所上市交易,以份为单位,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计价单位为每份存托凭证价格。科创板存托凭证交易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本规定、《交易规则》以及本所关于股票交易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本所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对上市时尚未盈利以及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作出相应标识。第二节 竞价交易第十六条 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以接受下列方式的市价申报:(一)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三)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四)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方式。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第十七条 市价申报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第十八条 本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十九条 本所可以对科创板股票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和盘中临时停牌情形等另行作出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第二十条 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10 万股;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5 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 2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第三节 其他交易事项第二十一条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 5 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一)日收盘价格涨跌幅达到±15%的各前 5 只股票;(二)日价格振幅达到 30%的前 5 只股票,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格-当日最低价格)/当日最低价格×100%;(三)日换手率达到 30%的前 5 只股票,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股数/无限售流通股数×100%。收盘价格涨跌幅、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第二十二条 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 5 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一)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为单只股票涨跌幅与对应基准指数涨跌幅之差。基准指数由本所向市场公告。(二)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应当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股票交易,不得滥用资金、持股等优势进行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正常形成机制。可能对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大额交易,投资者应当选择适当的交易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分散进行。第二十四条 会员应当建立有效的客户交易监控系统,设定相应的监控指标和预警参数,对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申报的价格、数量等符合本所规定,且不对市场价格产生不适当的影响。对可能严重影响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会员应当根据与客户的协议拒绝接受其委托,并及时向本所报告。投资者存在严重异常交易行为的,或者会员未按规定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管理的,本所可以根据《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等规则实施相关纪律处分或者监管措施。涉嫌违法的,依法将相关线索上报中国证监会。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本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2113较新、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5261、不确定性较高4102,为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保障流动1653性,科创板股票交易设置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诸如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此外,科创板还对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订单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对科创板的市价订单申报要求填写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对此,投资者应当予以关注。1分钟告诉你:科创板打新股规则|1分钟学金融